重庆港巫山港区江东作业区龙江新区 旅游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 | 作者:巫山旅发 | 发布时间: 2024-02-26 | 8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港巫山港区江东作业区龙江新区旅游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港巫山港区江东作业区龙江新区旅游码头工程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社区大宁河左岸

4)建设内容:龙江新区旅游码头工程位于大宁河左岸,距河口航道里程1.42.5km。工程拟建设旅游客运泊位7个,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年通过能力为250万人。码头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下河梯道、下河通道、系泊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宁江路110

联系人: 唐美玲

电话:18723751919

邮箱:136468709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谢工  电话:023-62668337

邮箱4281838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

收集、建设内容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预测计算)—编制报告书(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专家评审(召开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五)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反馈期限为本次公示之日起,征求意见稿公示开始时,本次公示结束。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等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反馈到工程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点击查看

 

                                  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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