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巫山县黄岩旅游周转中心及配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人吊厢索道工程基础及下站房工程
项目概况:项目项目位于巫山县建坪乡黄岩村,新建索道线路水平长度731.53米,上下站高差239.35米,布置9座支架,支架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是索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统一汇集进入旱厕,对化粪池进行防渗处理,定期进行清理,可用于农肥、林肥等用途。严禁散排或直接排入自然保护区周边地表水体,做好自然保护区内地表水环境的保护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到场地抑尘。
由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量及人员生活污水量较小,且不外排,对地表水水质不产生影响。
(2)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建设过程中的施工扬尘。
对于施工扬尘,应采取施工区洒水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装载、运输管理,进行运输车密闭;严禁乱堆乱放建材,对各种临时堆体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出场清洗工作,采用成品商砼施工建设,以减轻施工区扬尘影响。
施工期落实了上述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
(3)声环境
本项目采用机械、半机械和人工方式进行作业,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将对建设地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短期影响。主要施工现场离村庄较远,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但考虑对游人仍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本评价建议对施工活动加强管理,施工车辆在自然保护区内不得鸣喇叭,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项目建设下站和各支架建设点基础开挖的土石方量中,表土就近堆放,待主体工程完工后用作绿化工程回填土,其余石方全部用于下方填方段基础回填。整个工程土石方通过合理进行土石方开挖及填筑,土石方工程基本达到挖填平衡,基本无弃土产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由景区环卫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及时清理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新增废水主要来源于索道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不设食堂和公共卫生间,下站生活污水经厕所收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项目运营期无污废水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等产生不利影响。
(2)环境空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停电时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停电时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影响限于下站,备用发电机只在因故停电时短时间运行,产生的废气少。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微小。
(3)声环境
本工程的索道驱动设施只在白天运行,该装置均为轮滑系统,噪声声级较低,柴油发电机级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采取房屋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故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游客和索道工作人员生活垃圾、设备检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
生活垃圾由景区环卫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应用专门的储存罐暂存,贴上标签并做好防雨防渗防火措施,定期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国家保护植物,不会对保护物种的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压埋或损坏原有植被、地貌,以及工程开挖和填筑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地形地貌等受到扰动和破坏等引起的水土流失。通过对水土流失最大的回填区采用砌石挡土墙进行支护,对回填路基斜坡面采用框格护坡、并在框格内进行覆土、平整、植草等措施,使开挖面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新的植被,达到涵水保土、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的目的,可以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状态。
施工期将对生态环境造成局部性的和短暂性的影响。施工中加强管理,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可降低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运营期没有新的影响因子出现,不会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项目选址选线合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破坏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在落实各项工程环保措施及评价单位要求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设计能够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较好的融合,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市巫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96577951
联系人:康总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宁江路111号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50号(保利中心)
联系电话:023-60335088
邮箱:124204461@qq.com
联系人:刘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网上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的方式反馈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报告书全本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小三峡景区投诉咨询电话:023-57756666
神女景区投诉咨询电话:023-85524123
文峰观景区投诉咨询电话:023-81729966